学生岗位实习是拓展学生专业技能,适应所从事的职业岗位需要和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环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26届毕业生岗位实习过程管理,确保岗位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制定我院2026届毕业生岗位实习方案。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目的
通过实习,让学生了解与自己专业相对应的行业部门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将所学知识和技能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同时,进一步了解当前就业市场状况,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树立创新创业意识,为毕业后进入新的工作岗位或学习岗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2026届毕业生岗位实习领导组,负责学生岗位实习的全面工作。
组 长:王爱国
副组长:尤彩虹
成 员:赵瑞婷、张文斌、王志祥、曹小军、杨喜梅、卫云芳、孔丽琴、解云霞、李丰、王晖、左卫刚、闫莉莉
(二)各系成立2026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小组。由各系负责人任组长,由专业教研室负责人、相关专业教师、辅导员和集中实习单位有关人员任成员,负责落实学校岗位实习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制订本系毕业生岗位实习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系专业岗位实习安排、岗位实习前培训、岗位实习过程管理、岗位实习安全管理、岗位实习成绩考核、岗位实习总结等工作。实习实施方案报院领导及教务教学部、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办公室。
三、总体安排
1.岗位实习对象:原则上所有2026届毕业生均须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参加岗位实习,退役复学学生的入伍经历可视同岗位实习经历。
2.岗位实习时间: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进程执行。
3.岗位实习形式:岗位实习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采取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由各系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集中实习由各系联系实习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自主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报经各系实习工作管理小组批准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资质。系是联系和落实岗位实习单位的主体。由系统筹和协调岗位实习单位的相关工作,并联系和落实岗位实习单位。各系要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习单位,实地考察实习单位资质,考察评估结果需要形成书面报告,统一报备招生就业办公室。实习单位名单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审定后对外公开。
(二)积极组织动员。岗位实习前各系要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召开实习管理规定专题培训会及岗位实习动员会,向学生阐明实习目的与意义、实习内容、实习要求、成绩评定标准、实习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内容,特别要加强实习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培训,使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熟悉各实习阶段的任务和要求。
(三)规范实习档案。学生实习前需与学校、实习单位签订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并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签订相关实习文件。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需另行提交《学生自主联系岗位实习单位申请表》,由家长签字确认并报经所在系批准备案。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各系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实习期间更换单位的,需报各系批准备案,并重新签订实习协议。
(四)强化过程管理。各系领导、指导教师及辅导员要定期检查、了解和指导实习工作,关心岗位实习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持与实习单位、学生家长及学生的联系。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岗位实习单位开展2次走访和调研,听取实习单位对我校实习教学的组织、实习质量以及教师指导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实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岗位实习质量。
学生实习期间的要求、实习考核详见附件1(附件1:学生岗位实习要求)和附件2(附件2:毕业生岗位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细则)。
(五)报送总结材料。实习结束后,各系要做好岗位实习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做好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总结,并按规定将实习有关材料上报至教务教学部。
五、实习单位
系对岗位实习单位的规范性、合法性负责,凡是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统由各系解决。产业学院配合各系完成集中实习单位联系、落实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各系联系和落实的岗位实习单位纳入学院统一管理的范畴。
实习单位原则上应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 规范,安全防护条件完备,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的企(事)业单位。
(一)学院统一落实的实习单位
1.由各系联系和落实岗位实习单位,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2.各系根据专业及单位的岗位需求安排学生集中实习并代表学院签订实习三方(学院、实习单位、学生)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指导和服务。
3.严格禁止违规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厅“十不得” 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管理费等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证件或要求提供担保。实习报酬由企业按月足额发放。
(二)学生自主联系并落实的实习单位
学生因个人原因,不愿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岗位实习单位,选择自主实习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系部须审核实习协议并备案,不得设置障碍。学生提出申请,提供实习单位同意接收该学生岗位实习的公函及实习协议,经学生 所在系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实习。系负责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
六、指导教师
岗位实习实行双导师制,全程指导和共同管理学生岗位实习。
1.企业指导教师(师傅)。
由系负责与实习单位联系,安排思想品德好、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患意识高的技术人员担任实习单位的实习指导教师(师傅),对实习学生进行专业实习指导。
企业实习指导职责:
(1)传授学生岗位工作所需要的技能,对学生进行工作态度、实习纪律与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指导实习学生按照工作规程和工作标准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3)帮助解决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与本单位和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定期沟通实习学生情况;
(4)对实习学生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及时向本单位和学院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实习学生从职业道德、出勤、工作能力(技能)、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给出实习鉴定意见。
2.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由各系安排责任感强、实践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担任。按照学院规定,在学生集中实习地点安排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分散实习的学生可根据区域的分布及专业的分布安排实习指导教师。
学校指导教师职责:
(1) 明确学生的培养目标、专业方向以及实习的目的和要求,提高学生对实习的认识;
(2)了解学生的学习、实践以及思想状况等;
(3)负责定期、不定期到实习单位检查岗位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岗位实习中出现的问题。教师检查指导时间可计算为教师企业岗位实践时间;
(4)指导学生在实习中搜集和整理资料,撰写实习报告;
(5)审阅学生的实习报告并给出相应的鉴定;
(6)经常与实习学生保持联系并检查实习的进度和质量,遇到重大问题或突出事件,实习指导老师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7)学院组织岗位实习中期检查和指导(为学生集中实习单位,实习学生人数应在10人以上),其他检查和指导由系根据岗位和专业具体量化。
七、时间安排
(一)在校生:2023级三年制
实习时间为:2025年6月2日—2026年5月3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时间:2025年6月2日至7月4日
工作内容:
1.各系制订2026届毕业生岗位实习方案。要具体、明确、细致、有效。
2.各系召开2026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及创新创业动员大会。
3.各系安排学生的实习报告指导及相关工作。
4.各系组织2026届毕业生集中实习的准备工作,组织集中实习单位宣讲、面试等工作。由各系将实习单位及学生集中实习情况报送教务教学部、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二阶段:实习阶段
时间:2025年7月5日—2026年5月24日
工作内容:毕业生分赴所在地进行实习。在实习期间若有重大问题与学生所在系和学生工作部联系。一般性事务与辅导员(班主任)及指导教师联系。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时间: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9日,
工作内容:
1.所有实习生将岗位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交回实习指导老师。
2. 各系安排指导教师审改实习报告。
3. 教务教学部、学生工作部及各系组织评选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毕业生填写毕业生鉴定表。
(二)在校生:2024级两年制
实习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2026年5月3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
工作内容:
1.各系召开2026届(两年制)毕业生岗位实习及创新创业动员大会。
2.各系安排学生的实习报告指导及相关工作。
3.各系进行2026届(两年制)毕业生集中实习的准备工作,组织集中实习单位宣讲、面试等工作。
由各系将实习单位及学生集中实习情况报送教务教学部、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二阶段:实习阶段
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6年5月24日
工作内容:毕业生分赴所在地进行实习。在实习期间若有重大问题与学生所在系和学生工作部联系。一般性事务与辅导员(班主任)及指导教师联系。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时间: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9日
工作内容:
1.所有实习生将岗位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交回实习指导老师。
2. 各系安排指导教师审改实习报告。
3. 教务教学部、学生工作部及各系组织评选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毕业生填写毕业生鉴定表。
八、实习安全与保障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统一为实习学生购买责任险,费用从专项经费中支出。鼓励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保险责任范围应当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
九、其他
(一)各系应当组织做好学生岗位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
岗位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详见附件3):
(1)岗位实习方案;
(2)实习三方协议;
(3)学生实习日志;
(4)实习鉴定表;
(5)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6)学生实习报告;
(7)学生实习考核结果。
(二)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协议。各系应当要求学生及时将协议内容告知家长。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学生,还应提供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十、此安排如与学院工作安排冲突,以学院安排为准。
附件1:学生岗位实习要求
1.实习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实习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报到后,在1周内(以当地邮戳为准)将实习单位岗位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以QQ、微信、短信或电话等方式报回各系。辅导员(班主任)和校内指导教师注意保存相关信息(截图、录音等)。
3.实习结束后,实习学生应当接受所在单位的考核鉴定,出具评语和考核结论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返校后将实习鉴定表交回学生所在系。(注:评语最后应明确该生实习考核结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实习期间,实习学生有事应向企业指导教师(师傅)和单位领导请假,请假天数连续一周以上的,需书面报告所在系和学生处。
5.实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安排和管理,以及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6.实习学生应当讲礼貌,虚心学习,树立良好的形象。
7.实习学生注意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8.实习学生加强锻炼、讲究卫生,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防止感染各种疾病,特别是要做好新冠疫情防疫工作。
9.实习学生杜绝传销、邪教的浸染,洁身自好,做奉公守法好公民。
10.实习学生定期与指导教师沟通,给予工作反馈与职业发展建议 。
附件2:毕业生岗位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细则
一、实习考核
岗位实习的考核方式为考查,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岗位实习日志手册、毕业生岗位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等相关教学文件。岗位实习日志手册是指导、安排学生实习、记录实习内容、进行实习考核的基本教学文件,每生一册。学生岗位实习必须携带实习手册,并按实习进度记录实习内容。
二、成绩评定
岗位实习成绩构成
项目构成 |
分值 |
岗位实习日志 |
15 |
实习单位评价 |
30 |
校内指导教师评价 |
30 |
实习报告 |
15 |
考勤 |
10 |
1.岗位实习学生成绩考核
各系成立各专业岗位实习考核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的实习情况、岗位实习手册和实习报告综合评定学生实习。
学生在岗位实习期间,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实行双方考核制度。
(1)岗位实习(毕业综合成绩)考核分二部分:一是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二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过程、实习报告、成果进行评价。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需如实填写《毕业生岗位实习鉴定表》,分别给出评价结果。
(2)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在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主要包括实习岗位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应用能力。
(3)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主要是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实习日志、5000字左右的实习报告、实习任务内容完成情况等,结合专业特点综合评定成绩。
(4)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及格者获得相应学分。
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90分及以上):实习态度端正,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日志内容完整规范,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知识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成果突出。
良好(80-89分):实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日志内容较为完整规范,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成果明显。
及格(60-79分):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方案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日志内容较为完整,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成果较好。
不及格(60分以下):实习态度不端正,未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未达到实习方案中规定的基本要求,未有实习成果。
2.岗位实习学生操行考核
(1)考核标准:岗位实习学生操行成绩以学生实习成绩为主,结合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实习单位的评价意见,给出学生岗位实习期间操行成绩。考核成绩分设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标准如下:
优秀:能严格遵守岗位实习管理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成绩优秀;能在实习期间经常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汇报实习情况;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受到实习单位及上级单位表彰;实习日志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并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运用相关理论对实际问题加以深入的分析。
良好:能自觉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态度端正,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纪守法;按实习计划要求,完成了实习任务,实习成绩优良;能自觉与校内指导老师联系,实习日志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实习内容;无违纪现象,无安全事故。
合格:能遵守实习管理规定,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基本上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要求,实习成绩合格;能虚心接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建议,实习日志有主要的实习材料,内容基本符合要求;无明显违纪现象和重大安全事故。
不合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操行考核不及格。未达到实习计划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实习缺勤三分之一以上者;实习中严重违反纪律,被实习单位辞退者;擅自随意终止实习者;违反实习规定给学院和实习单位造成严重后果者。
考核要求:岗位实习期间学生操行实行一周一次打卡原则,所有2026届毕业生均需要打卡。打卡需标清所处地点与实习内容,地点真实,实习内容用一句话概括。打卡时间为:2025年7月5日至2026年5月30日。其中,寒假不打卡,暑假正常打卡。